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美术高中2010年招生简章
一、培养目标:
为适应社会发展对美术人才的需求,为各高等美术院校培养合格的后备学生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美术高中面向全国招生,学制三年,,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高中毕业证书。
二、教学内容:
1、文化课:执行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学计划。
开设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体育、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等课程。
2、专业课:以中央美术学院、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一类艺术院校录取标准为目标进行设置。 开设: 造型基础课程:素描、色彩、速写等;
创意拓展课程:设计基础、创作基础等;
艺术理论课程:美术史、艺用解剖学、透视学等。
三、师资情况:
文化课教师均聘请具有多年高中教学经验的高级教师授课;专业课教师全部毕业于中央美院、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著名的美术院校。
四、收费标准:
学费:10000元/学期;住宿费:2400元/学期(4人间);
伙食费:24元/天;学杂费:750元/学期。
五、招生计划: 高一年级新生计划招生50人。
六、报名条件:
1、身体健康,无色盲色弱。
2、喜爱美术,有无绘画基础均可。
3、具有初中毕业学历的适龄学生(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七、报考办法:
1、报名及面试时间:2010年4月17日——8月8日
(上午8:00—11:30 下午14:00—17:00)
2、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及学生本人户口复印件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。
3、学生自行在县(区)级以上医院体检(包括肝功化验)并于面试时交验体检表。
4、报名后即可安排面试。
5、有美术基础的学生,面试时可提交本人近期美术作品2至5张(作品不退)。
6、面试成绩满分200分,100分合格。
7、面试合格的学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将中考成绩送达我校。
8、报名面试费80元。
八、新生录取:
遵循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学生中考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排名,择优录取。 学校于8月上旬统一签发录取通知书(新生入学不调户籍)。
招生电话:010-67895415 010-67877461
010-67895605
010-67878214 010-67879214
传 真:010-6787921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