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
1、根据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生违纪惩罚办法》,对违反《学生公寓管理条例》,破坏学生生活秩序,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进行处理或纪律处分。
2、处理包括:个别教育、通知班主任、通报教育处、通知家长、取消住宿资格;纪律处分包括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开除。
3、处理或处分的等级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、学生平时表现以及承认错误的态度确定。
二、违纪处理或处分的具体规定
1、对违反就寝纪律行为的处理:
1)、对不尊重导育教师,不服从老师管理,顶撞甚至辱骂老师者,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通报教育处、通知家长、取消住宿资格或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2)、对不遵守作息时间,上课迟到(上课前5分钟仍未离开寝室)或放学晚归寝(放学20分钟后仍未回到寝室)者,第一次个别教育,第二次报教育处,第三次通知家长,四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。
3)、对不遵守就寝纪律,在就寝时说话、吃东西、串寝甚至大声喧哗、追跑打闹,影响他人休息者,第一次说服教育,第二次通报班主任,三次以上通知家长带回家停宿两周,屡教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;
对在就寝时间内打牌、下棋者,牌具没收,通报教育处,屡次违反者取消住宿资格;
对在公寓内拍球、踢球者,球类没收交生活部,屡教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;
对在公寓内吸烟者,第一次个别教育,第二次通知教育处和家长,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;
对在公寓内喝酒、赌博或在休息时间内外出喝酒、赌博者,立即通报教育处,通知家长,取消住宿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以校纪处分;
晚寝熄灯铃响后,如确需使用其他照明设备,须经导育教师同意,否则没收并交生活部处理。
4)、对不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寝,自行更换床位或房间者,由导育教师劝说回原位住宿,拒不执行者取消住宿资格;对未经允许,随意进入他人寝室者,将对该寝室所有物品丢失负责;男生进入女生寝室,或女生进入男生寝室,作为严令禁止行为,如有违反,立即通知家长,屡教不改者,取消住宿资格;对带非本室人员如非住宿生进入寝室者,三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;对私自留宿外人者,立即取消住宿资格。
2、对不按要求整理内务、做值日的处理
对不按要求整理内务、做值日者,第一次说服教育,第二次通报生活部或教育处,第三次邀请家长参观宿舍,四次以上将宿舍内务情况拍照上墙,公示于众,屡教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。
3、对损坏公物、浪费水电的处理
1)、私自使用电器者,第一次,电器没收交学校总务处,并对学生进行说服教育,第二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等处理,屡教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。
2)、损坏寝室及楼道的门窗、玻璃、床、桌、柜、被等一切公物者,如属无意损坏,照价赔偿;如属有意损坏,除处以1—10倍罚款外,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。
3)、对随意在墙上乱写乱画、乱钉钉子、踏脚印、对墙踢球拍球等污损墙壁者,视污损墙壁的面积给与每平方米500元的罚款,如属故意行为,则加处1—10倍罚款。
4、对带禁带物品进公寓者的处理
以下属禁带物品: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,如火种、烟酒、汽油、酒精、刀具、仿真枪械、有危险性的体育器械等;不健康的印刷品或音像制品,如含有暴力、色情、黑社会等内容的书刊或音像制品;贵重物品、或大额现金,如手机、游戏机、随身听、MP3、MP4、笔记本电脑、便携式VCD机等;大额现金指超过200元人民币的现金;电器,如电炉、电饭煲、电热水器、电插座、音箱等;高档、名牌服装。
对带禁带物品进公寓者,导育教师有权没收并交生活部,由生活部通知家长领回。学生拒不上交者按顶撞老师处理。
5、如有更加严重的违纪行为,则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以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开除学籍或送工读学校矫治等处分。
三、处理或处分的程序
1、学生违纪后,由导育教师根据情节轻重填《学生违纪情况通知单》,并实施第一次个别教育。
2、在教育没有效果的情况下,导育教师将《学生违纪情况通知单》报生活部,并将学生带到生活部,由生活部进行第二次个别教育并根据情况对违纪学生做出处理;
3、第二次个别教育如仍无效果,由生活部把《学生违纪情况通知单》送交教育处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,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理或处分。 |